| 网站名称: | 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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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链接: | www.fxrlbz.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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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事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建立适应本县的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
(二)编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增大计划,开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各项管理的政策法规,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依法对全县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任免、培训、车流、回避、工资、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实施综合管理。承担县政府管理的国家公务员任免、奖惩、考核、培训事项。
(四)负责全县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工作;负责执行国家奖励表彰制度,研究拟定本县实施办法;负责管理县政府奖励、惩戒与申诉控告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及奖励表彰的人员。
(五)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农村乡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推荐与管理;会同县委组织部做好全县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讦定工作,椎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审验、核发工作。
(六)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 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的考核工作。
(七)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贯彻执行厂人才流动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县人才流动和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发展和规范人才市场;负责全县人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办法的拟定及组织实施工作。
(八)贯彻实施国家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制度和离退休的政策法规,拟定本县的实施意见;负 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与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地区津贴制度、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研究制定本县实施办法;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协调指导二次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待遇以及伤亡定性、因病丧失工作能力的鉴定申报工作。
(九)贯彻执行军队军官安置政策;负责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和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的各项政策法规。
(十)拟定促进城乡就业的办法和措施;拟定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指导全县劳动力市场建设;规范劳动力市场行为、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制定职业介绍的管理效规则。
(十二)组织拟定全县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实施意见;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办法;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及政策;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
(十三)调整劳动关系和贯彻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监督实施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评定县企业劳动模范。 .
(十四)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十五)拟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承担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六)制定企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具体政策;对企业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意见;对企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贯彻执行企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和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制定全县企业保险服务体系规则并组织实施。
(十七)依法行使国家劳动监督检查权。
(十八)承担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全的日常工作;指导企业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凤县双石铺镇
邮编:721700
电话:0917-4762382
传真:0917-476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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